苏州市对全市的生态红线区进行了全面从严划分,目前划分的生态红线区域共有11大类、103块,总面积3205.52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7.76%,面积占比位居我省各省辖市首位。昨天,副省长许津荣来苏调研,详细了解苏州市在生态红线区域保护方面的举措等情况。加强生态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今年下半年省政府编印了《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全省生态红线区域面积为24103.49平方公里。目前,我市列入该《规划》的生态红线区共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渔业水域、重要湿地、清水通道维护区、生态公益林、太湖重要保护区等11大类、103块,总面积3205.52平方公里,其中,禁止开发的一级管控区面积141.76平方公里,限制开发的二级管控区面积3063.76平方公里。
落实生态红线区域保护中,我市突出饮用水源保护,不断加快生态修复保护,推进重大保护工程,加强地方保护立法,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全市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在100%。今年我市启动建设总投资超2000亿元的生态文明建设“十大工程”,截至9月底共完成投资154亿元,占年度计划总投资的43.1%。我市还将11大类、103块生态红线区全部落地上图,纳入苏州环保地理信息系统,并进一步与全市信息化建设系统链接,实现全市生态红线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