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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记略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09  来源:  作者:小编  浏览次数:230
  为加强城区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力度,市水利部门积极争取政策,市政府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先后出台了《宜昌市黄柏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官庄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决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善溪冲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明确了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范围、水质标准、禁止事项以及相关政府和部门的管理职责。2011年,省政府办公厅行文批复了我市16处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2012年7月初,市人大常委会对宜昌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进行了视察,市人大常委会五届三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加强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决定》。
  
  为科学、合理保护城区水源,确保饮用水安全,市水利部门争取将官庄、楠木溪、巩河、鲁家岗等28个水源地,纳入《湖北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报告》,该规划重点解决城镇供水不足、规范化建设、污染防治、隔离防护等问题。
  
  市、县两级政府采取争取上级投入为主,地方配套投入为辅的方式,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库除险加固的整治力度。目前,全市323座中小型水库纳入国家除险加固项目,17条河流纳入国家中小河流治理范围,总投资超过12.4亿元。
  
  2012年,我市又争取三峡电站中央分成水资源费400万元,用于黄柏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同时,市、县两级政府及其水利部门以“三城联创”工作为契机,加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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