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水表信息网!
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供水新闻
 
供水新闻

甘肃榆中城市污水处理费1月起征收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1-09  来源:  作者:小编  浏览次数:240

  记者从甘肃榆中县相关部门了解到,为加强城市水污染防治,确保新建成的夏官营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榆中县从2014年1月1日起将全面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该费用将由县自来水公司代为收取,收入全额纳入财政专户,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存入财政专户,专项用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

  据了解,为做好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榆中县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召开了城市污水处理费定价听证会,并上报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此次收费标准居民生活用水按0.8元/立方米征收,非居民生活用水按1.20元/立方米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实现按月计收,使用自来水的单位和个人,其用水量按照水表显示的量值计算;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已安装水表的,其用水量按照水表显示的量值计算,未安装水表的,其用水量按照取水设施铭牌流量每日运转24小时计算。对污水排入城区排水管网的工业企业,其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一级或二级标准的,按照城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40%计收污水处理费,未经处理的,按规定计收污水处理费。

 
免责声明:
本站所提供的文章资讯、图片、音频、视频来源于互联网及公开渠道,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创者所有! 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通知我们,我们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