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大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了解到,为促进服务业发展,市政府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将大连市城市中心区及市自来水集团供水区域内的服务业用水价格(洗浴、洗车等高耗水特种行业除外)由现行的5元/吨降至3.2元/吨,每吨下调1.8元,降幅达36%。服务业用水价格降低后,市自来水集团公司由此产生的亏损将由市财政给予定额补贴。同时,市政府也明确要求其他区、市、县、先导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快推进服务业用水与工业用水同价工作。据悉,这是大连市主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自2001年调整以来的首次调价。
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大连市主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是2001年调整的,自来水销售价格为居民2.30元/吨(不含污水处理费,下同),工业、行政事业性3.20元/吨,服务业5.00元/吨,桑拿、游泳馆、洗车等特殊行业20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