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大连市水务局获悉,目前已起草好《大连市节约用水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将“居民生活用水逐步实行阶梯式水价”写入我市地方性法规。据悉该条例草案已经市政府十五届第四次常务会审议通过,昨天,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
条例草案特别明确了要进行节水规划,实施计划用水。根据条例草案,我市应组织制定年度取水用水总量计划,对本市的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同时,对用水量较大的非居民用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非居民用户每年都要申请下一年度的用水计划,并要按月分解计划用水量,如果用水量经考核超过计划,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将征收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具体标准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条例草案,对居民用水我市将逐步实行定量管理,居民生活用水定量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居民用水需求决定并向社会公布。居民生活用水超过定量的,逐步实行阶梯式水价,具体标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