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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禁止新建高尔夫球场 擅自取水最高罚10万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8-16  来源:京华网  浏览次数:197
  近日,央视连续报道了近10家高尔夫球场,发现均使用地下水。昨天,北京市水务局表示,根据节约用水办法规定,将禁止新建高尔夫球场等高用水企业。已建成的高尔夫球场用水超标部分最高按3倍水价收费。
  北京市水务局明确,根据最新的节约用水办法,本市将禁止开办高用水企业,其中包括高档洗浴业、以水为原料的生产企业、滑雪场、高尔夫球场,以及月用水量超过5000立方米的游艺经营场所。同时,一旦本市发生供水突发事件或者在用水量达到日供水能力90%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将停止高尔夫球场、高档洗浴业等高用水企业的生产经营用水。
  对于央视报道调查发现的高尔夫球场使用地下水的情况,市水务局表示,直接取用地表水或地下水的高尔夫球场,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并申请取水许可。同时,再生水管线覆盖范围内的高尔夫球场,其景观用水必须引用再生水,包括进行草坪灌溉、冲厕等其他杂用。符合条件的单位还须建设中水处理设施,实施污水处理再生利用。
  根据高尔夫球场用水管理办法,本市节水管理部门每年向球场下达用水指标,超出定额数量20%以下的部分,按照水价的一倍标准收取;超出20%至40%部分,按两倍收取;超过40%以上的部分,则按水价的3倍收取。
  对于没有取得用水指标擅自用水的,由节水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缴纳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费,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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