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东胜区供水总公司了解到,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鄂尔多斯市对东胜地区现行水价中增加水资源费的批复》,从4月1日起,东胜地区在现行水价中增加水资源费。
具体内容包括: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幼儿园、中小学、大中专院校等各类学校价格不变,每吨3.5元;非居民用水,包括行政事业性用水、工业用水、商业用水、基建用水、绿化用水等,每吨增加水资源费0.95元,由每吨7.00元调整为每吨7.95元;特殊行业用水每吨增加水资源费2.95元,由每吨21元调整为每吨23.95元。据了解,所收缴的水资源费将按照规定上缴鄂尔多斯市水利局。
具体内容包括: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幼儿园、中小学、大中专院校等各类学校价格不变,每吨3.5元;非居民用水,包括行政事业性用水、工业用水、商业用水、基建用水、绿化用水等,每吨增加水资源费0.95元,由每吨7.00元调整为每吨7.95元;特殊行业用水每吨增加水资源费2.95元,由每吨21元调整为每吨23.95元。据了解,所收缴的水资源费将按照规定上缴鄂尔多斯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