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东胜区发展和改革局获悉,按照自治区发改委《关于鄂尔多斯东胜地区自来水价格的批复》,并经市政府同意,东胜地区供水价格从2012年4月1日起按抄表量据实执行新水价。
此次水价调整后简化分类,将行政事业性用水、工业用水、商业用水、基建用水、绿化用水合并为非居民用水,价格统一调整为7.00元/吨。将各类学校(幼儿园、中小学、大中专院校)生活用水合并,价格统一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价格由3.30元/吨调整为3.50元/吨。特殊行业用水由12.00元/吨调整为21.00元/吨。此次东胜地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后,自来水价格加污水处理费为最终到户价格。污水处理费仍按现行规定收取。调后价格含水资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