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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新闻

长沙水价上涨了 涨价前交的水费还要补上差价?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3-12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彭滔  浏览次数:262
  湖南新闻网消息 据红网-潇湘晨报报道,卧琥小区物业开始收2月份水费了,可业主彭先生却有意见,前日致电本报热线96360称:“小区水费都是预交的,2月1日涨水价之前买了50吨水,现在还有33吨没用完,可物业非要他把这33吨水按涨价后的价格补交差价。”
  “买回家的东西还要涨价,凭什么?”彭先生怎么都想不通,该小区京电物业值班主任李先生更是叫苦不迭,“这钱我们又没收,不补差价,难道要我们亏钱?”双方当场吵了起来。
  物业公司 10万吨的存量,要补7万元
  李先生说,卧琥小区都是IC卡预售水的,每个业主预售量上限是50吨。很多业主在2月1日前就买了水,但都没用完。而供水公司是抄小区的总表,小区用了多少,就交多少钱。比如2月份用水,业主们用的是预售水,每吨1.88元,而结算时供水公司是按涨价后每吨2.58元收费的。
  “预售水量只是个数字,我们收了钱,但是水还在供水公司。我们不可能把水囤起来吧!”李先生说,如果不收业主的钱,就得补每吨0.7元的差价。卧琥小区有10万吨的存量,如果都补,得7万块钱,“我们都是微利,这钱怎么亏得起咯?”
  据李先生称,长沙一共有1063家物业公司,只要小区是IC卡预售水,都面临这样的状况。
  供水公司 并不直接向住户供水
  记者拨打了长沙市供水公司服务热线85133333,工作人员称,缴纳水费都是按“用多少、收多少”来执行,每月初都会到每个小区抄总表。2月初抄表的时候,考虑到当时涨价通知刚下达不久,所以还是按涨价前的1.88元每吨收取水费的,3月初则是按涨价后2.58元每吨收取的。至于小区是否对业主进行预售,这需要双方协商,他们不管。
  长沙市供水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称,一个小区只有一块到几块总表是在供水公司注册的,公司只和物业或者业主委员会签订了供水合同,而不是直接向小区业主供水,住户的水表也不是供水公司安装的。
  物业公司负责人称,实际上,物业在供水公司和业主之间,只是一个“跑腿的”。
  物价局 小区预收的只是水费,不是水量
  长沙市物价局副局长熊景业说:“小区预收的其实是水费,而不是水量,水还在供水公司的管道里,实际上还没有形成商品交易。”熊景业认为,关键是要做好业主的工作,让业主知道根本就不存在“补差价”。小区物业没有必要贴钱,这与之前我们向媒体所说“绝不允许补差价”并不矛盾。 以后再调整水价,物业应该在期限之前告知业主,还剩下多少水费,再换算成价格调整后的水量,这样大家就都能互相理解了。
  “另一个解决的途径是,存钱不存量。”长沙市供水公司负责人建议,开发商可以仿照电表的形式,将到户水表更改装成“计费表”。这样一来,表的读数就是余额,而不是水量,避免了因涨价带来的麻烦。
  记者随后走访了威尔士春天小区水木清华物业和藏珑小区双瑞物业,两物业均表示,因为都是预售水,水费上调后他们都贴了钱。
  应在协议中事先说明
  [律师说法]
  湖南省俊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幼其说,如果物业在与业主签订的协议中,明确了只是代缴水费,则物业没有责任因水费涨价承担责任;如果协议中明确了是代购水量,则物业必须承担差价。湖南同升律师事务所律师蒋盈分析,物业居于委托代理的地位,为业主代缴水费,至于水费涨或跌,跟代缴水费这一义务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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