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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表上的存量水,只是预缴的水费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2-24  浏览次数:495

  记者 陈月红

  【业主质疑】 涨价前买的水,涨价后还要补差价?

  香樟雅郡,位于长沙三一大道附近。 据居住在这里的业主反映,与其他一些小区只能预交水费不同,在他们小区,可以提前在物业公司购买到自来水,业主交费后,相应的自来水量就会预存到业主家的水表上。

  然而,今年2月初,小区物业长沙人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小区张贴通知称,业主家的自来水存量,要按2月1日涨价后的新水价折算或补差价,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将在2月6日—2月23日上门抄表,要求业主家留人配合。

  在9栋业主蒋先生看来,物业公司的这一做法很不合理,“这好比明明早已买回家的东西,后来涨价后又被要求补差价。”

  【小区物业】 居民存量水20多万吨,得补10多万

  长沙人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文主任告诉记者,该小区水表是电子表,“业主预交水费后,我们确实是以水量存到业主的水表上。”他解释,小区水费一直是由物业代付,居民在物业购水,市自来水供水公司根据小区的实际用水量向物业收取总水费。居民们在涨价前大量购买的存量水,这些水不少是涨价后才被使用,这样一来,居民们花1.88元/吨购置的水,物业要以2.58元/吨的价格付给供水公司。

  “如果我们要把这笔水费交到自来水公司,就得为业主补每吨0.7元的差价。”

  据他介绍,小区有近千户住户,粗略估算下业主家的存量水,“至少有20多万吨存量水,物业公司要贴上10多万,我们怎么亏得起?”于是,物业公司就提出了两种方式来处理存量水的问题,即根据新水价,业主家现有的水存量减量或补差价,“我们也知道,补差价是不容许的,可有的业主认为反正要用水,愿意补。”

  部门说法

  水表上的存量水

  其实是预缴的水费

  长沙市物价局副局长熊景业表示,“补差价”是绝对不允许的,也没有“补差价”这个概念。

  那么让业主家的存量水减量,物业公司这一做法是否妥当?

  熊景业说,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企业,只是负责水费的代收、代缴,供水企业每月按小区实际用水量收取水费。香樟雅郡小区业主水表上的自来水存量,实际上只是业主预缴的水费,“并不真正意味着业主家里预存了多少吨水在那里。”

  熊景业表示,水价调整后,物业公司可以将业主水表上的水存量按原来购买时的旧水价折算成存量水费,存量水费再折成新价格后的存量水量,因此,香樟雅郡物业管理公司要求根据涨价水价将业主家的存水量减量的做法并无不妥,“再说,物业公司本来是为了方便业主购水,这笔差价也不应该由物业公司来替业主贴。”记者 陈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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