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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四大热点 厦门水价调整势在必行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09  来源:厦门网  浏览次数:417
  随着《厦门市城市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的出炉,酝酿了两年之久的水价调整渐露端倪。本次自来水价格调整在提高水价的同时还对现行水价分档计价的阶梯、基数进行了修改,“厦门市城市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的论证热点便可见一斑。
  热点一:水价该不该涨
  据介绍,物价局2010年开始对供水企业运营成本进行审核。将在听证会上提交的《监审报告》上表明,原水价格上涨、电价逐年上涨以及大量自来水基础设施的建设使维护成本、固定资产折旧费、财务费用等逐年增加。2010年度,我市自来水总成本已为2.07元/吨。按照现行的标准,占总用水量95%左右的15吨以下民用水、其他行业用水每吨仅为1.80元/吨。
  热点二:水价该怎么调
  我市现行城市自来水价格分为三类用水两类价格,民用水、其他行业用水每吨为1.80元/吨,其中居民生活用水每月超过15吨为2.30元/吨。特种用水为每吨为2.80元/吨。
  《厦门市城市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显示,本次价调拟调整这三类用水三类价格,分别为民用水价格(含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市政、环卫、绿化、消防等公共用水,下同)2.20元/吨;特种行业用水价格(桑拿、洗车、足浴、纯净水等,下同)6.00元/吨;其他行业用水价格(除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以外的所有用水)2.50元/吨。
  热点三:民用水分档如何划分
  如何合理调整分档级数及基数也是本次水价调整的热点。我市民用水目前是两级阶梯,即以15吨为基数,方案按国家要求,拟将民用水分档调整为三级阶梯,即15吨及以下、15吨-25吨(含)和25吨以上三个阶梯标准。
  三级阶梯用水价格级差按要求为1∶1.5∶2。根据2010年我市用水数据,我市用水量的比例,15吨及以下占了总用水量的44.24%,在民用水中占了绝大部分,15-25吨占了总用水量的2.47%,25吨以上占总用水量的1.30%,从占用水量的比例来看,15吨、25吨基数确定符合我市实际用水情况。
  热点四:民用阶梯用水价格怎么定
  《厦门市城市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中,15吨及以下民用水水价拟从现行的1.8元/吨调整为2.2元/吨;15-25吨(含)则从2.3元/吨上涨到3.3元/吨。价格变化最大的是民用水量超25吨以上的,水费将从现行的2.3元/吨上涨到4.4元/吨。近一倍的涨幅,将让少数用水大户绷起节约用水这根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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