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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十四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发布!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8-10  来源:地下管网  浏览次数:1192
 

8月7日,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印发天津市“十四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主城区新扩建津沽、张贵庄、北部新区3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2万吨/日。推进重点区域污水处理厂管网联通,实现污水处理厂之间水量科学调剂,合理控制运行负荷率。推动城镇污水管网改造。实施老旧污水管网提升改造,修复改建体院北道、环湖中路、吴家窑大街及围堤道、西园道等污水管道。通过采取合流制改造、管网混接错接改造、增设截留调蓄设施等措施,降低合流制溢流污染。开展排水管渠调查和检测,加大雨污水管网混接点改造力度。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低于70%。完善污泥处理处置系统。积极打造污泥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新建赛泓等一批污泥处置项目,新增处置能力500吨/日,到2025年,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不低于97%。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坚持源头减量、因地制宜的原则,设置简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装置,合理布局、规范配置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量,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推进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开。建设城乡统筹的垃圾运输体系。按照运距合理、布局均衡的原则,科学选址建设垃圾转运站,对既有各类垃圾转运站进行提升改造,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加强生活垃圾产生单位与生活垃圾清运单位之间的无缝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十四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天津市“十四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发展改革委

2023年8月7日

天津市“十四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城市基础设施是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实现经济转型的重要支撑、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防范安全风险的重要保障。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保障国家安全,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扩大内需,推动高质量发展,均具有重大意义。为进一步统筹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服务和保障城市高质量发展,依据《“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环境和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天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新发展理念,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基础设施综合承载能力不断增强,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升。

城市路网体系日趋完善。城市快速路网体系基本建成,外环线东北部调整线、志成道延长线实现通车,建成津汉立交、洞庭路立交、泰兴路立交、芥园道立交等一批重要交通节点工程,快速路辐射功能得到进一步增强。城市主次干路系统建设加快,建成台儿庄南路、光荣道、雪莲路等市政及配套道路200余条。慢行交通环境持续改善,津城核心区慢行空间平均通行宽度增加2.5米。

轨道交通建设全面提速。建成地铁5、6号线和1号线东延线,新增城市轨道交通通车里程92公里,累计运营里程达到231公里,基本形成覆盖中心城区主要居住区、商业区和交通枢纽,联通津滨双城的网络化运营格局。津城核心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地铁站与公交站平均换乘距离缩短70米。

设施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南水北调中线、引滦双水源供水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供水一体化格局初步形成,全市用水普及率达到100%。构建国产气、进口气相结合,管道气和液化天然气(LNG)相结合的多气源、多方向供气格局,燃气供应设施实现建成区全覆盖。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9.9%。实施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等老旧管网改造,消除一批积水点,市政设施安全保障能力有效提升。形成“两通道一落点”特高压电网格局,外受电能力不断提高。电网结构不断增强,供电可靠率达到99.932%。移动宽带、固定宽带用户数显著提升,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等地区实现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全覆盖。

美丽天津建设迈出重要步伐。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实施“871”重大生态工程,绿色生态屏障区内蓝绿空间占比超过65%。公园体系日趋完善,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7.59%,绿地率34.4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31平方米。全面完成中心城区5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6.42%,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2%。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不断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电源结构持续优化,清洁能源装机比重提高到34.6%。提前完成既定燃煤供热锅炉改燃并网及禁燃区外35吨/时以上燃煤供热锅炉“超净排放”改造提升任务。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解放南路、中新天津生态城两个试点片区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同时,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领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部分区域路网结构仍有待优化,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不高,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部分地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不足,仍然存在合流制区域;城市内涝需持续治理,排水设施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存量设施超期服役;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及城市绿道密度仍较低,绿地分布不均匀,津城核心区绿地面积偏少;燃气等老旧管网改造任务依然艰巨,上述问题需要用力加以解决。

(二)发展环境

“十四五”期间,天津发展正面临前所未有、前所未遇的风险和挑战,也拥有赢得主动、开创新局的机遇和优势。

1.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需要。

2022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作出重要部署,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的“施工蓝图”,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系统谋划、整体协同,精准补短板、强弱项,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发展模式,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十四五”时期,以建设高质量城市基础设施体系为目标,从增量建设为主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与增量结构调整并重,响应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需要统筹系统与局部、增量与存量、建设与管理、灰色与绿色、传统与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协调发展,推进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为城市发展注入新的动能。

2.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天津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十四五”时期是天津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时期。新时期新的发展形势对城市基础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实现天津市“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形成双城发展格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带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提升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需要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短板,完善系统,优化结构,提升质量,有效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带动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和社会治理水平,提高城市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按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系统谋划、统筹建设,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品质、增效益,建设现代化城市基础设施体系,为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改革开放、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韧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作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基础设施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打造高品质生活空间。集中力量解决基础设施薄弱环节,提高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和应对各种风险的能力,保障城市安全。

统筹协调,开放共享。统筹规划城市基础设施,加强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协调联动,提高基础设施使用效率,促进基础设施协同发展。立足全生命周期,系统谋划重点建设任务,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有序推动基础设施建设。

绿色低碳,和谐共生。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双碳要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探索城市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发展新路径,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创新引领,高效智能。加强科技创新驱动引领,推动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应用,促进数据资源整合,提高城市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和建设运营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城市基础设施系统更加完善,服务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建设提供有效支撑和保障。到2035年,建成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高效便捷、低碳生态、智慧灵活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基础设施整体质量、运行效率和服务管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城市安全韧性进一步增强。因地制宜提高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标准,优化布局结构,补齐设施短板,加快升级改造,提高设施服务供给能力和系统运行效率,提升城市载体功能。强化水资源、能源安全保障,系统治理交通、内涝、环境等城市问题,提高基础设施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加强基础设施普查和日常监测,强化设施养护和运行维护。

体系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深化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保障“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和“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统筹布局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加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深化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设施网络向乡村延伸,实现基础设施服务均等化,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水平。

人居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完善区域生态网络,构建蓝绿交融的城市生态空间格局,推进自然生态系统与城市融合共生。加快城市公园体系和绿道网络建设,合理设置多元化、人性化活动空间和防灾避险空间。完善城市慢行系统,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推动能源消费清洁转型。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提高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建设完整居住社区,实现社区环境更整洁、更舒适、更安全、更美丽。

设施智慧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优化升级,建成全国一流5G城市,建设“千兆城市”。推动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加强数据采集、传输、决策支持系统建设,实现智能化调度和运行管理,推动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整体优化、协同融合。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和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拓展创新服务应用,推进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建设。

注:[1]轨道站点800米半径覆盖通勤比例指居住地和就业地两端均在轨道站点800米覆盖范围的中心城区通勤人口比例。

[2]上述指标2025年目标值均为预期性。

三、实施建设高品质现代化市域交通网络行动

(一)推动全市轨道交通建设

1.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加快建设“津城”轨道M4、M7、M8、M10、M11号线,建设“滨城”B1、Z4号线,建设双城间Z2号线,启动建设一批延伸线,开展会展机场线规划前期研究,稳步推进既有线路更新改造,增设轨道站点出入口。建设津静线市域(郊)铁路,适时启动通武廊、津宁市域(郊)铁路建设。到2025年,建成轨道交通513公里,其中城市轨道500公里,市域(郊)铁路13公里,轨道线路基本实现双城重点区域全覆盖。推动轨道交通与城市功能协同发展,结合场段、站点周边用地条件,对具备综合开发条件的场段、站点形成站城一体化开发模式,提升轨道交通客流量。(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促进多层级、多模式轨道交通融合发展。强化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四网融合”,推动城市轨道交通与高铁城际站同步建设,优化城市轨道交通与既有客运站便捷换乘。(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规划资源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地位

积极推进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提升机场对周边地区的辐射能力,促进机场客货运量增长,带动周边临空经济、服务配套等行业发展,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全面落实“四型机场”建设要求,推进平安、绿色、智慧、人文机场建设,新建T3航站楼满足“绿色三星”建设标准,同步引入京滨城际铁路、Z2线等轨道交通。(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东丽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城市路网体系建设

优化全市路网级配,提升路网密度,为城市经济发展和重点区域开发提供有力支撑。完善快速路、主干路网系统,建设津蓟立交、沙柳路跨津滨大道立交、子牙河北路等一批重点工程,提高快速路、主干路通行效率。结合新开发地区、重点片区开发建设,次支道路联通成网,逐步形成窄路密网发展格局。推动解放南路、海河柳林、北部地区等重点区域路网建设;完善提升西站、南站、京滨城际北辰站及轨道交通站点等城市交通枢纽周边配套道路。加强环城四区与中心城区的交通联系,打通东丽区驯海路等关键通道。滨海新区及外围五区重点完善城区路网,建设彩虹桥并线桥等工程,强化片区之间的联系,优化与公路网的衔接,增强城区辐射带动作用。结合城市化进程,逐步对建成区内公路进行断面及道路空间的城市化改造,优化道路功能。(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城市管理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慢行交通出行品质

1.保障绿色交通路权。结合和平、南开、河北等区域窄路密网的特点,增加人行、非机动车可用空间,提高绿色交通出行比例。从道路空间路权、通行安全、路面连续、绿化景观及服务设施等维度对190条道路及103处地铁站点的接驳道路进行慢行环境提升改造。完善次干路以上等级道路机非分隔设施。结合道路实际及交通管理需要,全面开展独立非机动车道建设,重点推动快速路辅路、主干路及次干路设置具有物理隔离设施的专用自行车道,保障非机动车道有效通行宽度。完善慢行出行环境,加快人行过街天桥、平面过街设施等设施建设,及时排查和消除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路面安全隐患,提升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照明和绿化品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市规划资源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人行道净化行动。集约设置各类杆体、地下管线等设施,推进多杆合一。持续做好“三线”(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维护改造工作,拆除或归并闲置、废弃设施,推动主城区“三线”架空线路陆续入地。统筹布置各类杆体设施、慢行空间、道路绿化,清理违规占道行为,推进现有道路无障碍设施改造,提高慢行空间利用效率和舒适性,提升慢行交通环境品质和公共空间功能。(市城市管理委、海河传媒中心、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市电力公司、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地面公交服务品质

1.优化公交线网结构。重点优化轨道接驳线路,调整既有线路的线型特征,提高运转效率和服务水平。“津城”“滨城”内部长距离线路实施取直截断措施,降低线网复线率及非直线系数。调减轨道环线以内与轨道交通竞争的公交线路,优化轨道环线至外环线区域线网,增加未开通轨道区域公交接驳线路。鼓励发展定制公交,优化外围城区公交线路供给。到2025年,“津城”建成区公交站点300米半径覆盖率达到80%。(市交通运输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公交接驳设施。推进“轨道+公交”网络融合发展,提升衔接便捷性。强化轨道交通接驳,优化完善接驳公交线路,加快轨道站点与公交站点的衔接设施建设。推进“地铁+公交”联程优惠,拓宽智能支付途径。(市交通运输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公交场站及配套设施建设。实施公交场站补短板工程,重点推进中心城区公交场站建设,提高公交服务水平和车辆夜间停车入场率。推进具备条件的公交场站充电、加氢子站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及运行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停车设施供给

1.合理满足机动车停车需求。积极落实《天津市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采取新建、挖潜、盘活等多种形式,综合施策,扩大城市停车设施有效供给。加快建成一批独立占地、结合建设的公共停车场(楼);结合居住小区、楼宇改造等,利用既有空间进行扩容,增加公共停车容量;鼓励利用空闲厂区、边角空地、待建土地和具备条件的桥下空间等建设临时停车设施。加大停车秩序综合治理,提高停车设施智能化水平,推进住宅小区和机构等停车位错时分享。着力缓解“津城”“滨城”核心区重点区域、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满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停车需求。(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非机动车停车点位建设。推动新建居住区和公共建筑配建非机动车停车场,并以地面停车为主。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秩序,加强设施管理,探索共享单车与社区居民出行衔接方式,打通接驳最后一公里。具备条件的地区规划潮汐停车区,引导用户“停车入位”规范停放。(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城市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鼓励发展机动车、非机动车驻车换乘。“津城”“滨城”非核心区的轨道车站周围鼓励建设“停车+换乘”(P+R)停车设施,引导群众换乘公共交通工具低碳出行,有效截流小汽车进入双城核心区;核心区内轨道交通车站、公共交通换乘枢纽鼓励设置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停车设施,便捷群众出行。(市城市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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