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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郊区地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26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166

一、为什么要制定本《办法》,其基本情况如何?
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是指居民住宅内的供水水箱、水池、管道、阀门、水泵、水表及其附属设施。
由于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立管、泵房、水箱等)产权属于业主,在管理体制上,供水企业只管理到小区街坊管,二次供水设施由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因此,由二次供水设施引起的水质、水压问题,往往由于管理体制分割,导致管理责任不清晰、服务不及时等现象时有发生。因此,通过实施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实现二次供水设施移交接管,达到供水企业管水到表的目的,使居民住宅水质与出厂水水质基本保持同一水平。
世博期间,上海市开展了一轮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浦东新区在陆家嘴功能区、三林功能区开展了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完成了600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随着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实施与广泛宣传,更多的居民对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有了了解。在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各相关部门与居民对二次供水设施提出了强烈的改造要求。作为市政府群众路线教育“即知即改”的重要工作,上海市政府决定继续推进本事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作,并于2014年3月26日召开了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到2017年完成中心城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任务,逐步实现供水企业管水到表的目标。我区于2015年启动新一轮中心城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作,并于2017年底基本完成。
2017年5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水务局等五部门《关于推进本市郊区地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理顺管理体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7]30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在2016年郊区试点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作的基础上,2017年全面启动,2018年基本完成改造任务,并逐步实现供水企业管水到表。通过改造和加强管理,使居民住宅水质与出厂水水质基本保持同一水平。
根据《通知》要求,我区已全面启动郊区地区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作。《通知》明确应制定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并报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备案。同时,根据《浦东新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业务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局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按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印发实施。因此,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及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主要内容和框架是什么?
(一)关于改造范围及内容
本办法明确了改造范围及改造内容。本次改造的改造范围是浦东新区郊区地区老旧居民住宅小区。郊区地区指浦东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南汇自来水有限公司、临港供排水发展有限公司供水范围。本次改造的改造内容指居民住宅内的供水水箱、水池、管道、阀门、水泵、水表及其附属设施。
(二)关于项目实施主体
《办法》中明确了郊区地区老旧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由供水企业实施,区财政予以补贴。
(三)关于补贴标准
《办法》中明确了郊区地区老旧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的补贴标准。
非商品房小区:根据审计结果进行财力补贴,最高不超过50元/平方米(含市级补贴7.6元/平方米)。
商品房小区:根据审计结果进行财力补贴,最高不超过35元/平方米。
(四)关于项目建设管理要求
为规范浦东新区郊区地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的管理,《办法》对改造项目的建设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实施单位应委托设计单位编制改造方案,改造方案应通过评审与居民征询;随后实施单位应向新区环保市容局提出立项申请,项目批复后,实施单位应根据建设程序,对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监理、施工等开展招投标;改造项目完工并通过验收后,同步开展移交接管工作;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后由供水企业统一接管,管水到表。
(五)关于项目资金的使用及拨付
为规范浦东新区郊区地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办法》对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做出了明确规定,一是项目预算纳入新区环保市容局年度资金计划;二是市、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资金由新区财政专项统筹安排,按照相关财务制度管理执行;三是实施单位应根据改造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提出资金申请,经区环保市容局、区财政局审核后拨付,工程款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拨付;四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实施单位应委托有相应资质机构进行项目的审价审计工作。
三、近年来的实施情况如何?
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是上海市委、市政府制定的一项为民、惠民工程。根据要求,到2017年要完成中心城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任务,2018年完成郊区地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任务,逐步实现供水企业管水到表的目标。新区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手、居民自愿、企业参与”的原则,已于2015年启动我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作。
我区中心城区非商品小区共计2776.79万平方米,于2015年启动改造,2017年底基本完工。目前,项目正在抓紧进行验收及移交接管工作。我区郊区地区老旧小区共计810万平方米,改造地区共涉及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南汇自来水有限公司、临港供排水公司3家企业供水范围。我区于2017年启动郊区地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作,郊区地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由供水企业实施,目竣工后同步移交接管,区财政予以补贴。目前,郊区地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四、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一)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改造完成小区的移交接管工作。计划2018年年底基本完成设施移交工作。
(二)加快实施郊区地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作。计划9月底基本完成改造任务,年底完成设施移交接管工作。
(三)督促供水企业做好接管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加强对供水企业供水水质的监督管理,供水企业管水到表后,实施专业化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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