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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出台《四川省县级用水总量统计实施细则》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25  来源:厅水资源处  浏览次数:803
 
        按照《“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方案》要求,四川省水利厅组织有关部门于2018年7-9月分别赴陕西省、重庆市和省内成都等4个市(州)开展了用水总量统计现场调研,并与有关市(州)、县(市、区)进行座谈,调研后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目前,四川省初步建立了“县级统计、市级审核、省级校核与抽查”工作机制。已组织县(市、区)增加了调查对象,调查对象由2017年的982个增加到现在的3859个,增长率近400%,后期还会陆续增加调查对象。印发了《四川省县级用水总量统计实施细则》,明确了调查对象取水台账建设和区域用水总量推算要求,为基层做好用水总量统计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从2019年起,四川省将建立调查对象基础数据季度审核制度,制定数据质量评分细则,审核结果将作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赋分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强基层人员培训,已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市县两级具体经办人员200余人进行了系统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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