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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解读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09  来源:郑州市政府服务网  浏览次数:801
 来源: 大河网(郑州)       (原标题:郑州市出台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违规施工致爆管,最高罚款十万)

12月20日,记者从郑州市政府获悉,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已出台。根据新政,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发现供水水质达不到相关标准时,应当立即通知受影响的用户,并同时采取措施,使水质符合相关标准。

该办法,将从2017年2月1日起施行。

水质不达标咋办?立即通知用户

郑州水质不达标咋办?随着新办法的出台,供水单位有了“紧箍咒”。

“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应当设置水质检测机构,对原水、出厂水和公共供水管网水质进行检测,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并至少每月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水质报表和检测资料。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应当委托经依法认证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郑州市政府一位负责人说。

他介绍,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发现供水水质达不到相关标准时,应当立即通知受影响的用户,并同时采取措施,使水质符合相关标准。“供水水质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时,还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违规施工致爆管,最高罚款10万

很多市民有这样的经历:大热天准备洗澡,却发现没水了。打供水服务电话,被告知:爆管了。

“爆管是夏天居民家频繁停水的主要元凶之一。”郑州自来水公司负责设备维修的工作人员说,除了管网老化这个原因外,很多爆管是因为施工方的野蛮施工。

根据新政,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城市公共供水企业、自建设施供水单位查明施工区域地下供水管网情况。施工可能危及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安全的,应征得城市公共供水企业或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同意,并按照要求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据介绍,未查明施工区域地下供水管网情况或者未按照要求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造成城市公共供水设施损坏的,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其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往供水设施里倒垃圾,罚款千元以下

“根据新政,占压、覆盖供水管道、注册水表、表井(箱)、闸井等供水设施,向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倾倒垃圾杂物、排放污水,损坏、覆盖、改变城市公共供水设施标志,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郑州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说。

他介绍,将避雷装置和电器地线连接在城市公共供水设施上,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据介绍,在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生产、堆放、储存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将输送不同介质的管道或者供热、制冷、蒸汽、热水、高位水池、水塔落水管等不同水质管道与城市公共供水设施连接也是被严令禁止的。

停水,必须提前10日通知用户

头洗一半,水停了的事儿,今后会不会在郑州发生?

郑州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贺先生说,根据新政,用户应当按照供用水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纳水费。用户自抄表次日起超过30日未交纳水费的,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应当向用户发出水费催交通知,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

“自抄表次日起超过60日无正当理由仍未交纳水费和违约金的,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可以依法采取停止供水措施。采取停止供水措施的,应当提前10日通知用户。”贺先生说,被停止供水的用户按规定结清水费及违约金后,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恢复供水。

高层住宅二次供水,储水不得使用混凝土

老百姓房子越住越高,但自来水水压有限,送不到几十层的高楼。怎么办?这就需要二次供水。 

“今后,郑州高层住宅二次供水也要硬杠杠。”河南省财政政法大学教授刘社说,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应当单独设置,不得与商业、消防等非居民生活用水共用,供水管道不得互通,并用不同颜色标志。储水设施不得使用混凝土、碳钢板、玻璃钢等对水质有影响的材料。

二次供水水质,也要有保障,储水设施应当设置消毒设备、具有自控功能的溢流防护设备。二次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应当立即停止供水,组织清洗、消毒,及时告知用户,同时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经依法认证的水质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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