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二审稿还规定,供水单位不得擅自停水,用户逾期不交纳水费的,供水单位未催交三次以上,不得中止供水。此外,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制定和调整,需公开供水单位成本和定价成本,接受监审,并依法组织听证。
为保护水源水质,城镇供水取水泵站、净水厂周围至少200米以内,不得建造建筑物、进行爆破、打井、采石、挖砂、取土等。同时,用户有权向供水或卫生主管部门查询水质情况,被查询单位应如实提供水质检测数据。
转自:新华网
条例二审稿还规定,供水单位不得擅自停水,用户逾期不交纳水费的,供水单位未催交三次以上,不得中止供水。此外,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制定和调整,需公开供水单位成本和定价成本,接受监审,并依法组织听证。
为保护水源水质,城镇供水取水泵站、净水厂周围至少200米以内,不得建造建筑物、进行爆破、打井、采石、挖砂、取土等。同时,用户有权向供水或卫生主管部门查询水质情况,被查询单位应如实提供水质检测数据。
转自:新华网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市政公用工程 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2025-09-03 |
• 新修订的《湖南省水文条例》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2025-08-27 |
• 市场监管总局拟对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计量行为出台新规2025-08-08 |
• 公告|《上海市节约用水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2025-08-04 |
• 云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2025-07-25 |
版权所有:北京数码基恒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Tel:0371-56160996 19043802028
Copyright © 2007-2024 shuibiao.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水表信息网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