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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征集社会意见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19  浏览次数:864

记者从市住建委了解到,我市即将出台《芜湖市市区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草拟稿),保障城市住宅供水水质。目前,该办法已公示并向社会征集修改意见,经整理报批后将颁发实施。

据了解,该《办法》所称住宅二次供水,是指城市给水管网在入户之前经再度贮存、消毒、加压或经容器通过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办法规定,供水企业应当保证二次供水设施完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水质、水压合格。直接从事二次供水管理维护的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和健康检查,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市卫生局应当加强对二次供水水质的监督检查,抽检每年不少于1次。

该办法规定,供水企业应当保证二次供水设施不间断供水。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需要停水或降压供水的,供水企业应当提前24小时告知用户做好储水准备;因设备故障或紧急抢修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同时通知用户。因水质污染或水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需要停水的,管理维护单位应当及时告知用户,并在12小时内采取措施及时处理。超过24小时不能恢复供水的,供水企业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解决居民基本生活用水。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如对该办法有意见和建议,请发送电子邮件至Jane-517590688@qq.com进行反馈,并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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