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物价部门获悉,3月1日起湖南省衡阳市城区自来水价将执行去年水价调整第二步方案,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和水资源费,下同)调整为1.26元/立方米,经营用水价格调整为2.27元/立方米。
据悉,目前衡阳市现行水价是2009年6月调定的,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方案,分两步调整城区自来水价格:第一步,从2009年7月份抄见水量起,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1.23元/立方米,工业用水1.39元/立方米,经营用水2.21元/立方米,特种用水4.6元/立方米;第二步,最晚不超过3月1日起,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1.26元/立方米,工业用水1.39元/立方米,经营用水2.27元/立方米,特种用水4.6元/立方米。
衡阳市自来水总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只是执行去年水价调整方案第二步,除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价格上涨3分/立方米,经营用水上涨6分/立方米外,其它价格不变。相对于全省其它市州,衡阳市执行的水价仍是最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