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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南海明起居民用水每吨涨3—4角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12-31  浏览次数:215
 

南方日报讯(记者/黄文钰 通讯员/麦景章)酝酿多时的南海自来水价格、污水处理收费调整方案正式出台。根据调整方案,自2010年1月起,南海将对全区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收费进行调整。调整之后,居民用水价格比原先大约上涨了0.3-0.4元/吨。

打破全区16个水价的局面

根据新出台的南海区自来水终端价格调整方案,原桂城镇范围(南海发展股份直供)的居民用水价格为1.55元/吨、非居民用水价格为1.80元/吨、特种用水价格为2.30元/吨。而九江、西樵、丹灶地区的上述三个价格分别调整为1.65元/吨、1.85元/吨和2.35元/吨。大沥、狮山、里水、罗村、桂城的平洲片区分别为1.75元/吨、2.20元/吨和2.70元/吨。

其中,“非居民用水”类别即是由原来的“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和经营服务用水”合并而成。据了解,南海此次出台的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中,也在多个方面对原供水价格管理模式进行了改革,改变了原来一直以“镇”为单位的水价管理模式,打破“一镇一价”、“一镇多价”,全区16个水价的局面,首次将全区自来水价格整合为南海发展直供水区域、镇(街道)直供水区域、镇(街道)转供水区域三大板块,8个镇街的16个水价整合成三大区域3个价格。

允许下浮,不允许超出

昨日,记者就这一调整方案走访了一些南海居民。有居民提出疑问:调整方案在2010年1月便立刻执行,会不会有些仓促?对此,南海区物价局表示,此次改革从制订到最终定稿,已经酝酿了相当一段时间,经过了反复讨论、公开听证、修订完善等过程。另一方面,新的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是在抄见2010年1月份用水量时正式执行。

区物价局告诉记者,此次改革还将实行最高终端零售价制度。新调整方案所标示的价格是供水企业直接面向终端用水户的价格,允许镇、街道在执行方案时根据原来价格水平适当下浮,但不允许任何超出此方案最高终端零售价的行为,目的就是彻底杜绝村委会在转供水过程中向用户加价、物业服务公司向用户加收水损分摊、供水“中间层”层层加价等现象。

此外,南海区目前也加大对‘一户一表’的改造支持力度。自2010年1月起,对需要进行“一户一表”工程改造的农村、楼宇用户实行免费改造。在规定的时限内,用户只需到自来水企业报装,便可享受免费改造的优惠。

污水处理费调整“两步走”

污水处理费的调整则分两步走:第一步是自2010年1月起,居民用户调整为0.8元/吨,非居民调整为1元/吨;第二步是自2011年1月起,居民用户调整为0.9元/吨,非居民调整为1.1元/吨。

对于为什么又要调整污水处理收费的疑问,区物价局表示,近几年,南海区投入在污水集中处理项目、截污管网铺设等方面的建设资金已超过40亿元,在促进水体污染治理和河涌整治方面的成绩也有目共睹。另一方面,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既符合“谁污染、谁付费”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原则,也是补偿污水处理成本的一个重要途径。为保证污水处理企业保本运营,南海区物价局于2008年12月召开了南海区调整污水处理费听证会,成功通过了《南海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听证稿)。根据代表意见,南海区物价局适当延缓了污水处理费调整的步伐,将调整时间从2009年延后到了2010年。

政策释疑

问题一:为什么要涨价?

南海区物价局:此次自来水价格调整的最主要成因是水资源费的政策变化。今年4月1日,为加强水资源管理,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广东省在全省范围内大幅调升了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此次水资源费大幅提高,直接增加了自来水经营企业的制水成本。据测算,新的地表取用水资源费标准执行后,供水企业每抽取一吨地表水,便需要多缴纳水资源费0.098元/立方米,加上损耗、税费,增加供水成本0.13元/吨左右,累计占据供水企业制水成本的18.3%左右。

其次,近几年各供水企业在管网改造,扩大供水能力,提高供水质量等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单是桂城中心城区的“一户一表”改造工程,企业便需要投入4675万元用于增压设备、工程配套等。企业投入管网改造、维护、升级等费用需计入经营成本。为了提高供水质量,未来几年,南海发展预计需要投入14亿元用于第二水厂扩建、取水口迁移等工程。

问题二:有没有考虑过对群众的影响?

南海区物价局:根据区统计局资料显示,2008年南海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61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158元。按照该调整方案,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收费的综合提价幅度约为0.3元/吨。按每户(3人)每月平均用水20吨计算,每户居民每年增加的支出约为72元,约占每户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0.1%,约占每户农村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0.2%,对群众生活的影响是比较小的。

另外,由于此次的水价调整方案,已将原来的水池清洁、二次加压、水损耗分摊、一户一表改造等费用全部纳入水价成本,旨在杜绝向乱收、多收水价的现象。也就是说,村“中间加价”、物业服务公司加收水损分摊等超出终端价格的均属违价行为,一旦发现,群众可直接向物价部门投诉、举报。

问题三:明年1月后,每吨自来水要多少钱?

南海区物价局:南海区的用水价格由自来水终端价格+污水处理收费两部分组成。以九江镇为例,2010年1月后,居民用水价格调整为1.65元/吨,加上污水处理收费后,居民用户的用水总价为1.65+0.8×90%(污水处理收费按月用水量的90%计收)=2.37元/吨。其他地区或类别的价格可以依次类推。

问题四:低保户有什么优惠?

南海区物价局:为了减少水价调整对低保困难家庭的影响,水价调整后,低保家庭的用水价格按当地居民用水价格的80%计收,免征污水处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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