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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公布《中国水资源及水价现状调研报告》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12-25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浏览次数:222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网站上近日公布的一份《中国水资源及水价现状调研报告》认为为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中国水价客观上有一个逐步上调的过程。从长远看应将水资源费改成水资源税纳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居民和社会相应承担供水管网和污水处理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这份完成于2009年8月的调研报告是本周挂到网上的。报告分析了中国水资源的分布和禀赋对中国水价的现状和已经采取的措施进行了梳理。
    报告认为当前中国水价改革面临以下矛盾:一是越是缺水的地方经济越不发达群众和企业的承受能力越弱。但是如不调整水价从长期看供水企业没有积极性供水能力萎缩最终将制约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经济越发达的地区水污染越严重而由于认识不到位结构性缺水矛盾将越来越突出。三是目前提高水价与保障居民生活基本用水需求特别是保护低收入群体利益缺乏刚性制度保证。四是农业用水价格低,农业用水效率低与农民承受水价上调能力弱的矛盾突出。
    针对以上问题报告建议:
    准确划分政府和市场的责任。供水,排水,污水处理所有基础设施应由政府无偿投入包括新水源的开发,引水渠的建设,水资源的生态保护,补偿等。
    改革现行水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供水,污水处理通过招标选择经营企业政府制定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服务质量标准体系选择符合要求的中外企业经营供水和污水处理水价不足以弥补投资约定的由政府退税或财政补贴。
    加快实施分类水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和阶梯式水价政策。按"公平负担促进节约"原则合理制定分类水价。核定城市居民人均基本生活用水基数基数内低价基数内的低收入群体免费实行累进制阶梯水价。非居民用水可合并工商业用水和城市园林绿化用水实行较高价格同时制定合理的中水价格鼓励工业和城市用水使用中水;非居民用水实行核定用水定额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城市特种行业用水如洗浴,洗车等要实行限制性高价。
    足额在水价内征收污水处理费。以污水处理费占供水终端价格50%为目标逐步调高污水处理费标准。逐步实行所有污水均经处理达标排放。在将来污水处理制度要推广到农村地区。
    推行下游地区向上游地区补贴污水处理资金的阶梯式污水收费政策。该制度可由中央政府出台统一政策由地方政府通过谈判达成可操作性方案。
改革农业用水体制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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