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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水表偏差大差额应由谁负担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6-09  来源:文汇报  作者:刘迪  浏览次数:513
编辑同志:
   
    我是徐汇区新乐路84号居民。这里居住着三户人家,共用一个总水表,三家各自都有一个分水表,抄表时一直是看总表。以前,三户人家的分表加起来的数字与总表数字基本一致。问题就出在4月份,总表和三个分水表之和竟然相差500多块钱。总表显示我们用了708.4元,但实际三家用水加起来只有174元。前些天,邻居马阿姨就这个情况打电话给自来水公司,市南水公司来人核对总表上的数字,表示没有抄错,只留下一句“谁知道你们怎么用的”。马阿姨又打了几次电话给自来水公司,可问题至今没能解决。为什么总表和分表上的数字相差这么多?希望自来水公司能够给出一个说法,并拿出一个解决方案。  读者  李小姐
   
记者调查
   
    记者将读者李小姐所反映的问题转至上水市南公司客服中心。次日,工作人员再次上门核查,确认水表抄准。经了解,4月份该处曾有地管漏水现象发生,自来水公司经与居民协商,4月份参照常用量开账,其余水量按照公司地下表地管漏水的相关规定予以减免,用户表示认可。
   
    据悉,总表水量应为各分表水量与管道损耗及其他损耗之和。所谓“管道损耗”,指总表后至分表前的各环节渗漏水。如遇到两者之间相差过大,自来水公司应主动和用户配合,查找原因,做好服务,不可扯皮或敷衍了事。
   
    本报记者  刘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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