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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民质疑水价调整方案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12-23  来源:燕赵都市网  浏览次数:202
    本报承德电(燕赵都市报记者陈宝云)12月2日,承德市物价局召开了市区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该市市区居民供水价格拟从现行的每立方米2.2元,提高至每立方米3元(含入户维修服务费0.20元和水资源费0.20元)。虽然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大都对该方案表示赞同,但该市一些市民对将入户维修费纳入水价调整范围之内表示质疑。
    12月22日,曾数次以市民代表身份参加各类听证会的李大妈告诉记者,面对时下各类商品价格几乎全都在上涨现实,以及许多城市陆续召开了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对于该市调整水价百姓们大都有了思想上的准备。“提高水价我们并没有意见,但要提高的合理,让百姓们明明白白。”李大妈和其他居民代表告诉记者,当他们了解到此次调整的水价中包含每立方米0.2元的入户维修费时,大家都很难接受。
    根据承德市市区供水价格调整方案,此次提高的0.8元中,拟定将属于居住区产权的维修费用列入水价,一并征求参加人的宝贵意见。依据为《承德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中“最终用户计量水表(含水表)以前的供水管网、附属设施养护和维修由城市供水企业负责”的相关规定。承德市物价部门在听证会上出具的相关材料说明,按照《物权法》第六章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公用设施属业主共有;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已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共同决定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作为业主产权共有的庭院管网,应由业主负责维修管理。但由于历史原因,承德市区绝大部分小区存在管理无序、抛锚滴漏严重的情况,经统计,小区产权内部管网漏损率平均达到58%,最高达到99%,漏损既造成管网泄压,又使管道内外环境互通,水质遭受污染,造成饮水安全隐患。
    承德市物价局的材料称,2008年承德市自来水公司共承担200余万元的维修费用,2009年至今发生治理管网漏损和入户维修的费用达200万元。为减轻供水企业的负担,此次价格调整后新增维修费用,供水企业将专门用于维修服务,不断充实扩大维修队伍和维修设施,做到维修资金专款专用、滚动使用,以确保维修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居民代表称,将入户维修费纳入到水价的做法,纵观各地也尚属首例。“我们已经缴纳了物业管理费,物业费里就包括了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查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居民代表说,我国的《物业管理条例》、《承德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中都规定,“供水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的责任。百姓一边要交物业费,一边还要给自来水公司交入户维修费,这不是双重收费吗?”
    针对物价部门所提出的《物权法》第六章的相关规定,居民们表示他们早已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我们都交纳了房屋维修资金,房屋维修资金就是用于小区内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施维修的。这样算下来,如果按照这次水价调整方案实行,那么居民要为小区内公用供水管网、设施交纳三份维修费。”
    居民们告诉记者,听证会之后他们已经向承德市政府法制办、物价局等部门反映了他们的意见。“法制办、物价局都认为我们说的有道理,”李大妈说,其间一位物价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入户维修费的提法不妥,可能要换个说法,但0.2元的费用可能不会取消。
    记者通过调查走访发现,目前承德市区老小区基本都没有物业管理公司,并没有发生物业管理费用,另外一些小区也没有交纳房屋维修资金。而该市供水管网存在的跑冒滴漏又多发生在这些老小区。生活在小佟沟小区的居民们表示,虽然该小区在市区中心,家住顶楼的居民家中用水经常时断时续,虽然多次向供水部门反映但一直没有解决吃水难的问题。另外,在一些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一旦出现供水问题,在解决问题时经常会发生物业公司和供水公司相互扯皮的现象,“这种多重收费,权责不明的状况,吃亏的是居民,最终影响的还是政府、供水公司、物业公司在大家心目中的形象。”
    向记者反映情况的居民代表称,诸如没有维修改造费用的老小区,可以按照政府、供水企业和业主共同承担的原则进行维修改造,而不是将维修费加入到水价中,“一刀切”式的进行征收。目前,承德市市区水价调整方案还没有正式实施,居民们表示“希望政府能够听取一下我们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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