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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修改水价方案 实施阶梯式水价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12-09  来源:东方今报  浏览次数:224
  12月7日上午,记者从河南省开封市发改委了解到,开封水价调整听证会延期举行,由原定的12月8日调整到12月25日。“延期的主要原因是应省发改委的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开封市发改委的工作人员介绍说。据介绍,延期后的听证会将修改补充开封市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增加“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政策”。另外,听证会增加两名听证人员。
  供水价格调整方面为:居民生活用水基础水价由现行的1.10元/立方米,调整为1.50元/立方米,待省发改委批准执行一年后,再调整为1.75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拟定为2.20元/立方米,其中,原经营服务用水价格不做调整;原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工业生产用水由1.20元/立方米调整为2.20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由现行的3.50元/立方米调整为5.80元/立方米。一次性沉淀水价格由现行的0.80元/立方米调整为0.98元/立方米。
  除此之外,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继续实行阶梯式水价计价办法,并实行照顾低保户水价政策,对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居民用户,每户月用水量在5立方米以内部分按现行价格执行,超过5立方米部分按调整后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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