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本报报道了我市居民生活用水到户水价拟由2.95元/吨调整为3.15元/吨的消息。涨出来的这0.2元钱到底涨在哪里,为什么涨?多出的那部分水费干什么去了,跟老百姓有没有实际关系?涨价后何时实行阶梯式水费?
涨在哪里?
污水处理费涨了,水资源费和基本水价没变
目前,济南居民生活用水到户价格为 2.95元/吨。水费的专业称呼为“自来水到户价格”,它包含3部分: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和基本水价。济南市用水包含5类:居民生活用水、企事业用水、经营服务业用水、特种行业用水和旅游定点饭店餐馆用水。
居民生活用水到户价格2.95元/吨,包括水资源费0.4元/吨、污水处理费0.7元/吨、基本水价1.85元/吨。此次水价上调,主要是污水处理费拟由每吨0.70元调整为0.90元,基本水价和水资源费不变。
为什么涨?
污水处理费成本太高
目前,我市产生污水达56万吨/日,已建成污水处理规模为63.5万吨/日,实际处理污水45万吨/日。为不断完善污水处理管网建设以及支撑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营,济南市投入了大量资金,这也成为污水处理费上涨的主因。
有关专家表示,最近一次污水处理费调整是在2005年7月,到现在已经4年未调整,而污水处理成本近年逐步提高,收取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已远不足以支付污水处理成本。
2008年我市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合计约1亿元,随着各项目的投产,2009年需要支付的污水处理成本将达到1.6亿元,市财政需给予巨额补贴。目前的污水处理费征收不能支撑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市属的污水处理厂如满负荷达标运行,每年至少需经费1.7亿元,目前实际征收1亿元左右。
污水处理和老百姓啥关系?
不但美化环境,还能保养泉水
污水处理似乎跟居民生活很遥远,那么,污水处理的费用为何要让老百姓埋单?它跟居民生活有什么密切关系吗?
人们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污水,主要是粪便和洗涤污水,是水体的主要污染源之一。城市每人每日排出的生活污水量为150升-400升,这些污水中含有大量有机物、病原菌、病毒和寄生虫卵等,必须经过处理后才能排放,否则将污染水源。
“如果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小清河,污水中有悬浮物、酚、硫化物、重金属等20多种有害物质,不但污染水源,还会使趵突泉、大明湖等水体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光大水务济南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工艺专家孙凯说。
据介绍,城市道路下面有排水管道,支路设有污水支管,干道设有污水干管。居民洗漱、做饭、冲厕的污水进入支管,统一流入干管,最后通过主干管进入水质净化厂进行污水处理。
目前,我市处理后的污水大部分排进小清河,达标后的污水不但可以补充水源,还可以冲刷河道内堆积的腐烂物质,对小清河河道和水质来说有很大益处。
涨价能促进节水?
市民呼吁政府部门应承担更多节水责任
由于近期持续少雨,我市南部“大水缸”卧虎山水库已经死库容,导致南郊水厂停机。这样一来,经十路以南、舜耕路以西区域内的40万居民面临用水压力。供水部门无奈之下,只能紧急从其他水厂调剂用水。今年5月至9月底,卧虎山水库也曾临近死库容导致南部城区用水紧张。在用水压力过大的情况下,有关专家表示,水费上调也将为促进节约用水起到一定作用。
部分市民对此持不同意见。纬五路居民李先生说:“水不仅仅是一种商品,还是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的一种民生产品,仅靠调整水费促进节水对普通老百姓来说不太公平。政府、供水部门或者用水较多的工商业应该承担更多的节水责任,而不是利用涨价促进节约用水。”
阶梯式收费何时实行?
两道门槛卡住阶梯式收费
水价涨了,阶梯式收费何时能推行?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有两大原因阻碍我市阶梯式收费实施。
阶梯式计量水价收费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合理核定各级用水量基数,在确保基本生活用水的前提下,对超定额用水实行累进加价制度,适当拉大水量级间价差的收费方式。
抄表到户、精确计算用水量是实施阶梯式水价的前提。而眼下“一户一表”改造推进的难度很大,成为最大的障碍。目前,我市已完成37.2万户的“一户一表”改造任务,占符合改造条件总户数的65.3%。但剩余的多是难啃的“硬骨头”,导致户表工程无法实施。
同时,用水量界定存在技术性困难。用水量一般按人均用水量而不是按照家庭用水量计算,这样有的家庭人口少,有的人口多,还有流动人口等问题,具体操作起来比较难。
2006年物价部门曾出台阶梯式收费标准的参考意见。意见指出,用户用水基数标准为12吨/月,超过12吨的将加价收费。其中,12吨以内的按照2.95元/吨收费,12吨至18吨以内、18吨以上将实行阶梯式加价收费。但这个标准在每户人数统一的理想状态下才能实施,因此实行起来不太现实。
目前,北京、天津、上海、宁波、温州等大中城市已推行阶梯式收费。此种收费方式将通过价格杠杆制约浪费水资源,同时还能减少废污水的排放,减轻污水处理压力。虽然济南目前实行起来很困难,但将来阶梯式收费是个大趋势。
低保家庭也涨价吗?
低保家庭将有水价补贴
据了解,济南市水费已4年未涨价。2005年7月之前,济南居民生活用水到户水价为2.60元/吨;企事业用水到户价格为2.90元/吨;经营服务用水到户价格为4.30元/吨;特种行业用水到户价格为16.00元/吨;旅游定点宾馆饭店用水到户价格为3.60元/吨。
上述水价于2005年7月1日调整后,有关部门明确规定,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济南市特困职工优待证》的居民家庭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基数内(每户月用水量5吨以内)用水价格仍按2.60元/吨执行;基数以外(每户月用水量超过5吨的部分)按2.95元/吨执行。
此次水价调整后,供水部门还会重点照顾低保人群吗?据悉,水价调整听证方案已就此提出保障措施,将给予我市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济南市特困职工优待证》的居民家庭水价补贴。
(记者张娜 实习生张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