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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新闻

各级鼓励统一水价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5-10  来源:大洋网-番禺日报  浏览次数:272
  本报记者 林 晓
  4月20日,广东省水利厅厅长黄柏青在广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广州将于年内调整水价,包括民居生活用水、工业用水等多种用水类别。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林旭钿称:“广州水价不调的话,企业没办法良性地运转下去。”他透露,去年广东省调整了水资源费,水资源费上涨现在还没有进入广州供水的价格成本;目前广州实行了西江引水,这个工程一共花了89个亿,这个工程必然会增加营运成本。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5年6月30日曾发表专题讲话,提出要大力节约用水、注重运用价格手段和消费政策促进资源的节约和有效利用。《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进一步明确,要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并推进城市节水工作,要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的市场化改革进程,逐步建立能够体现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文件《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1998﹞1810号):“第二十六条 城市中有水厂独立经营或管网独立经营的,允许不同供水企业执行不同上网水价,但对同类用户,必须执行同一价格。”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建设厅文件《广东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粤价〔2001〕89号):“第七条 城市中有水厂独立经营或管网独立经营的,允许不同供水企业执行不同上网水价,但对同类用户,必须执行同一价格。仍执行不同到户水价的,当地政府应积极引导供水企业实行规模经营,鼓励和扶持供水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结合下一次水价调整实现同城同价。”
  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2009年1月16日出台的《关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实施意见》(番发〔2009〕1号)在第一部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中就明确指出:指导思想是“统筹城乡发展,强化规划引导,深化配套改革,缩小城乡差距,增进农民福祉,促进城镇和农村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多方面的良性互动和融合发展,努力把番禺建成全市统筹城乡发展的先行区。”基本原则是“坚持规划先行,集约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坚持制度创新,突破难点。”目标任务是“力争用5~8年时间,基本建立起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现代化农业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明显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推进,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201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1年)办好十件民生实事,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提升民生福利水平,注重社会公平正义,是政府的应尽职责,也是市民的强烈愿望。2011年,我区将集中力量办好十件民生实事……”第四件实事就是“统一城乡供水价格。实现水价、水质、服务三统一,减轻农民负担。”
  除了政策层面,亦有专家论述。有专家撰文说,统一论是水价改革的指导思想。他们认为,水价与水费问题涉及到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等等因素,不能单纯地说是经济问题或政治问题、社会问题。
  他们分析水价与水费“两低”现象(即水价标准低、水费实际收取率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现有绝大部分水利工程兴建于建国以来20世纪60年代前后,当时国家出钱(投资),群众出力(投劳)。如果从现有的眼光把水利工程看作是国家的企业,当作是股份公司的话,从理论上讲,群众的投劳部分可以折合成资金(股金),这样农民少交或部分交纳水费有其一定的理由;
  (2)建国以来,国家采取苏联模式,对农产品和工业品实施剪刀差,所以长期以来,农产品价格一直徘徊在低价位,这样农民很少把水费计入生产成本(实际上是政府没有把水费计入农产品生产成本);
  (3)建国以来,我国采取的是计划经济,用的是“大锅水”,根本不考虑水资源的有偿使用,用水要交水费的观念极其淡薄。
  因此,他们说,“两低”是水价与水费的现象,其本质是一种社会结构性问题。水价改革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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