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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吨废硫酸倒进水厂供水渠 三被告被判刑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9-30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通讯员 崔倩倩 肖永波 记者 郭强  浏览次数:266
    9月29日讯 本想趁半夜无人之际倒掉废硫酸挣几个钱花,谁成想将废硫酸倾倒在自来水厂供水专用渠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16万元。9月26日,李某、董某和左某因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莱西市法院分别判处拘役3个月零20天。
    从事个体经营的李某长年挂靠在青岛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借用该公司的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和购买资格证。今年6月4日,李某得知烟台某公司有废硫酸要处理,拉走一吨可以挣60元钱,于是就通知表弟董某和左某去拉一车废硫酸,在晚上找一处人少且水多的地方倒掉。董某于当天下午拉回26吨废硫酸,和左某一起轮流开车,在莱西市周围找寻倾倒地点,最后发现一座桥下有条很宽的水渠,两人就将26吨废硫酸倾倒在水渠内。然而,这处水渠是莱西市自来水厂的供水专用渠。
    6月5日凌晨,莱西市自来水厂值班人员发现一级泵房里的预防鱼群出现群死现象,立即采取了应急措施并报警。经查,该次水源污染系董某和左某大量倾倒废硫酸所致。李某等人倾倒废硫酸的行为造成供水污染,给供水区域内的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16万元。李某的亲属如数赔偿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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