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下面这条新闻观众朋友可要注意了,从本月一号起,我市自来水价格已经上调。
【正文】近日,记者从我市清源水务有限公司了解到,从今年四月抄表计量起,我市已调整自来水价格及污水处理费标准。
【正文】据了解,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具体为:
居民生活用水(自来水价格1.80元/吨;污水处理费标准0.60元/吨)合并水价2.40元/吨。
非居民生活用水(自来水价格2.30元/吨;污水处理费标准1.10元/吨)合并水价3.40元/吨。
特种用水(自来水价格4.10元/吨;污水处理费标准1.70元/吨)合并水价5.80元/吨。
调价之后,居民用水每吨将多缴纳0.40元,居民户均每月将多支出4.04元水费。
【正文】据了解,我市城区低保户家庭,每户每月用水量在10吨以内的,仍按原水价缴纳费用,超出部分则按新的水价标准进行缴费。另外,调整后的自来水费由宜宾市清源水务有限公司每月抄表计量收取;污水处理费由市清源水务有限公司随水费一并代征;使用自备水源的用户,其污水处理费由宜宾市水务局统一代政府征收。
【正文】近日,记者从我市清源水务有限公司了解到,从今年四月抄表计量起,我市已调整自来水价格及污水处理费标准。
【正文】据了解,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具体为:
居民生活用水(自来水价格1.80元/吨;污水处理费标准0.60元/吨)合并水价2.40元/吨。
非居民生活用水(自来水价格2.30元/吨;污水处理费标准1.10元/吨)合并水价3.40元/吨。
特种用水(自来水价格4.10元/吨;污水处理费标准1.70元/吨)合并水价5.80元/吨。
调价之后,居民用水每吨将多缴纳0.40元,居民户均每月将多支出4.04元水费。
【正文】据了解,我市城区低保户家庭,每户每月用水量在10吨以内的,仍按原水价缴纳费用,超出部分则按新的水价标准进行缴费。另外,调整后的自来水费由宜宾市清源水务有限公司每月抄表计量收取;污水处理费由市清源水务有限公司随水费一并代征;使用自备水源的用户,其污水处理费由宜宾市水务局统一代政府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