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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供水不是普遍公共服务 要体现受益者支付原则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8-05  来源:中国网  浏览次数:212
    8月4日讯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政府水价改革方案设计专家傅涛做客人民网,就“水价调整”与网友在线交流。
    在谈到供水服务的公益性和消费者支付的关系时,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说,国际上的基本观点认为供水不是普遍公共服务,所以国际上叫受益者支付原则,供水服务有档次区别,北京水和乡村水有区别,乡村的水明显不是自来水供的,所以一般供水叫全程核算,要通过付费负担基本运营成本,政府有一定的投资义务,遗憾的是我们十几、二十几年有一定的缺位。
    傅涛说,水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水是有资源价值的。你用了要支付相应的资源价值。所以我认为供水服务的公益性和消费者支付并不矛盾,来体现受益者支付的基本原则。傅涛说,污水也是一样,污水是环境事业,是政府的行为,政府收了税还要我们交费。现在我们处理50%60%的污水,以后我们要处理100%的污水,这成本就进入价格里面。老百姓会问为什么不由企业支付?在国际上基本原则是污染担负,就是谁污染水担负。中国是谁污染谁治理,这句话同样适合老百姓,自来水进入你们家是干净的,然后变成污水,你就要承担费用。(德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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