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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8城市污水处理厂被环保部责令限期整改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7-27  来源:新华社  浏览次数:261

  国家环境保护部7月23日公布2008年度各省区市和五大电力集团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结果。

  环保部称,河北沧州市、山西晋中市、黑龙江绥化市、福建三明市和晋江市、湖北十堰市、湖南永州市和陕西商洛市8市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严重滞后、收费政策不落实、长期处于低负荷运行及无故不运行。天津陈塘热电厂等5家电厂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或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假。

  根据有关规定,决定责令上述8城市于今年年底前完成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暂停审批有关城市新增化学需氧量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并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建设资金。

  陶德田强调,对考核未通过且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由监察机关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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