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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水法实施办法》下月施行 8行业实行差别水价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2-21  来源:燕赵晚报  浏览次数:282
  本报讯 (记者 崔虹 实习生 赵玉坤) 明年1月1日,《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将开始实施。昨天,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河北省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水法实施办法》座谈会。
  座谈会上,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将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8个行业实行差别水价政策。12月14日,省政府常务会已原则通过了《河北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这将为河北省加大“累进加价”制度的推广力度提供保障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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