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上午,广西来宾市物价局组织召开来宾市自来水厂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听证会,邀请有关专家学者、社会团体、政府部门以及经营者、消费者代表参加,对来宾市自来水厂申请在来宾市市区调整自来水价格的可行性、必要性以及水价方案进行讨论。
当前,来宾市执行的自来水供水价格是1998年制定的价格,居民生活、工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营业、特种行业用水的供水价格分别为每立方米1.15元、1.20元、1.25元、1.40元。由于水源保护与水源地的经济建设矛盾尖锐,水源保护的难度越来越大,水质越来越差,并且随着物价上涨,供水企业生产成本逐年攀升,甚至亏损经营。因此,来宾市自来水厂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拟将居民生活、工业和行政事业、营业、特种用水供水价格分别调整为每立方米1.70元、1.80元、2.00元、3.00元。
听证会上,代表们对来宾市自来水厂提出《关于请求调整供水价格的报告》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水价方案进行了充分论证。代表们认为,运用价格杠杆调节城市供水矛盾,促进供水企业的良性循环发展,增强全社会节约水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意识,适当地调整居民自来水价格是必要的,此次调整水价对居民生活影响不大。代表们建议,同时出台对城区困难群体对象用水的减免优惠政策,调价后,将改善和提高用水质量以及安全可靠性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做好,让市民高兴用水,放心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