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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责任保险为哈尔滨供排水集团解除后顾之忧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6-05  来源:中国水星  浏览次数:371
  中国水星消息(信息员 郭威、刘伟东) 为了确保供水管线发生漏水对他人造成损害时,能够得到合理的经济赔偿,哈尔滨供排水集团参加了社会公众责任保险,根据《保险协议书》的约定,城市供水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因发生漏水或因附属设施丢失造成的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毁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进行赔偿。
  在没有参加保险以前,发生漏水给用户造成财产损毁时,赔偿问题给地区供水公司的正常工作带来很多不便。自从2006年参加保险以来,以太平供水公司为例,管辖范围内,凡是有漏水或附属设施丢失造成他人伤害、财产损毁的,只要在24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就会到达现场,根据损失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给予用户合理的赔偿,使绝大部分被损户都能达到满意。公司领导从繁杂的赔偿事务中解脱出来,把全部精力用在完成售水量计划上,用在为用户抢修漏水排忧解难上。
  今年5月10日晚10点钟,先锋路22号由西向东行驶的路上,供水DN200干线的阀门井室的井圈被重车压翻变形,在半个小时的时间里,先后有3辆车掉入该井室,使3辆车的右前、右后轮不同程度的破损、报废,经保险公司确认后,共计给与2170元的赔偿。
  2008年1月15日,太平大有房街DN300干线爆裂,造成路面结冰7000多平方米,保险公司给与清冰费用21,000元的赔偿,使太平供水公司在第一时间内清理了路面的冬冰,保证了道路交通的顺畅。
  2007年冬季,DN700源水干线漏水,北门地区10余户居民家的平房被水浸泡,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保险公司分别给与500元至2000元的赔偿。
  这几年来,凡是供水干线漏水或居民家因水表、水门漏水被水淹的;附属设施损坏掉人、掉车的;街道干线漏水需要清冰的,保险公司都会按照标准给与赔偿,使太平供水公司解除了后顾之忧,把主要精力放在一心一意为用户服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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