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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水司:供水设施管理、工程施工实行“包干”到人制度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4-15  来源:中国水星  浏览次数:297
    中国水星消息(信息员 李淑华) 为加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细化管理目标,山东省平阴县自来水公司完善《科室考核奖惩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建立供水设施管理、工程施工“包干”到人制度。该制度规定:
    1、公司管理的公共消防栓、阀门、管线由客户服务中心按片区划分,实行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并设立专职管理员。巡线责任人一旦发现漏水、侵占、占压、损坏供水管线的事件,应立即进行制止和举报,并及时通知相关科室进行处理。发现问题处理不及时或被外人举报的,出现一次扣科室3分。发现消防设备损坏,不能正常使用,且没有及时上报处理的,每次罚科室责任人5元,分管主任10元。
    2、所有工程实行项目责任人制度,内容包括从开工、施工、垃圾清运到现场清理、工程结算等事项,全权负责,做到完全彻底。凡一次性验收达到优秀的工程,奖励专责人50元,给予通报表扬;对于一次性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除给予通报批评外一并给予工程专责人罚款20元并限期整改。
    3、所管理的水表井均实行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每个水表井设立专职管理员,凡出现水表无铅封、停走,阀门铜头损坏、漏水,水表井内脏、乱、差现象,每处扣科室5分,每处罚科室责任人5元。
    以上严格的考核措施,对该公司加强供水设施的管理,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起到充分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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