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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中市对部分小区水价执行阶梯式计量管理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4-07-14  作者:邵秉权  浏览次数:774


????从5月1日起,山西省晋中市对城区8个物业小区的居民用水水价执行阶梯式计量管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规范城市供水价格的精神,晋中市严格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发的《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1998]1810号)之规定,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本市的居民用水水量基数为两级,即第一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6米3以内(含6米3),第二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超过6米3的水量。同时确定了相应的阶梯式计量水价,级差为1:1.5,即第一级水价执行基本水价,第二级水价加价50%。

  据悉,晋中市对城区内的佳地花园、环都东顺城街小区等8个物业小区实行趸售水价,并在小区内部实行居民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此举对保障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推进城市用水一户一表改造步伐,促进城市供水事业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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