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星消息(信息员 周晓飞) 经湖南省娄底市物价局批准、双峰县政府同意,双峰县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从2010年5月1日起将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由原来的0.4元/吨调整为0.8元/吨,调整后的征收范围、对象及征收办法按原规定保持不变。目前,双峰县自来水公司正积极组织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前期的宣传解说工作。此次征收调整浮度较大,用户矛盾多,给供水行业的工作推进带来了一定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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