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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10-22  来源:南方网  浏览次数:442
    小区二次供水设施不清洁,是导致东莞供水污染的主要原因。记者10月20日获悉,广东省东莞市城市管理局首次出台《东莞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二次供水设施每半年至少清洗消毒一次,对小区供水设施、“龙头水”进行监测。该《办法》将于下月起施行。
  
    二次供水为饮用水污染罪魁
  
    据东莞市城市管理局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居民对供水水质的投诉有一半以上由二次供水引起。二次供水是指市政自来水经储存、加压后再供给用户使用的供水方式;所称的二次供水设施是指为二次供水而设置的高、中、低位储水池、管道、阀门、水泵机组等设施。其管理单位一般是物业公司或是当地水管站,自来水公司只负责交水点之前的水质。小区的二次供水、“龙头水”的监测基本处于空白状态,造成市民饮用水水质得不到保证。有些物业管理公司违规操作,对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不注意清洁,导致用户家中龙头水浑浊度、肉眼可见物等超过国家标准。
  
    物业承担安全责任
  
    此次出台的《办法》规定,供水企业供水的水量、水压、水质、卫生等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并承担供水安全责任,经二次供水到达用户的,二次供水的水量、水压、水质、卫生等由所属业主或其所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单位负责,并承担二次供水安全责任。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修、清洗消毒档案,制定卫生、水质管理及安全保障、设施巡查等制度并公示,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对设施的水泵机组、管道、阀门、电器开关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持二次供水设施周围的环境清洁,设施每半年至少清洗消毒一次。同时要求,二次供水设施应由依法设立的专业清洗机构进行清洗消毒。
  
    东莞市城市管理局表示,市城管局将对二次供水实施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的管理单位,市城管局可发出清洗消毒通知书,责令其限期组织清洗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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