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水费,10月抄9月的水表读数,就要开始执行新标准了。“各类水价均为用户终端价格,供水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应规范征收行为,不得擅自提价。”就太原市水价调整,山西省物价局10月9日公布详细实施细则。
调价上了省政府常务会
本次太原水价调整,过程漫长,决策过程足够审慎。
9月1日,太原举行水价调整新闻发布会,本报曾报道,这次水价调整是太原有价格听证以来,首次用近两年时间才作出决策。
“收到太原市政府的调价请示后,根据成本监审结论报告及价格听证会意见,经山西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山西省物价局决定适当调整太原市城区终端水价,包括自来水销售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实施差别水价和阶梯式水价改革。”山西省物价局就此介绍说。
细分用水类别
根据相关规定,山西省物价局将太原市城区自来水分为五类,具体为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和特种用水,酒吧茶馆都算特种行业,具体细分情况为:
居民生活用水:居民生活、学校(含幼儿园)生活用水。
行政事业用水:机关、团体、部队、事业单位、城市绿化环境卫生、消防等社会公益用水及非盈利性医院等。
经营服务用水: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金融保险业、外贸、菜市场、国营粮店、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商业企业、饮料生产业、澡堂、洗染理发、旅店(宾馆、饭店、招待所)等各种服务业、文化娱乐场所用水、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盈利性医疗机构等。
特种用水:桑拿浴等高档洗浴的各种娱乐场所用水、保健医疗等洗足行业用水、高档美容业用水、酒吧、茶馆、汽车清洗、滑冰及高档娱乐场所等行业用水。 依据用水分类不同,执行的价格各不相同。其中,尚不具备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条件的城市居民用户,用水价格为每立方米2.40元,行政事业、工业、经营服务、特种用水每立方米依次为2.70元、3.40元、4.60元、48.00元。
水价均为终端价
山西省物价局明确,本次太原水价调整,取消原水价中上缴省市财政的引黄配套费每立方米0.527元和引黄水价补贴每立方米0.872元(按地下水销水量计征)。
另外,符合国家或山西省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鼓励类服务企业用水价格,执行与工业用水同价。
“各类水价都是用户终端价格,供水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应规范征收行为,严格征收标准,不得擅自提价。对低收入群体,应采取必要补贴或不提价等优惠政策,具体办法由太原市政府制定。”山西省物价局特别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