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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年内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9-28  来源:河源日报  浏览次数:301
    9月26日召开的广东省河源市污水处理收费工作会议提出,年内河源市污水处理费征收覆盖面要达到100%,每吨污水处理费不低于0.5元。
  
    会议指出,落实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是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河源市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只有3个县区(含市区),东源、和平、紫金3县尚未开征,开征标准没有到位的有龙川、连平;全市已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只有2个,为市区污水处理厂、连平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其余5个县区(源城、东源、和平、紫金、龙川)按规划还有11个污水处理厂未动工。
  
    会议要求,污水处理费开征工作要做到领导、认识、政策、宣传、措施、工作“六到位”,今年内要确保河源市污水处理费征收覆盖面达到100%,落实收费最低标准(山区及东西两翼地区每吨不低于0.50元),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定价程序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依法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建立通报和检查制度。
  
    河源市委常委、副市长杨耀初在会上要求,今年年底前河源市11个县级污水处理厂要动工建设,2009年底前全面投入使用,使污水处理能力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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