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16日从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污水处理厂获悉,为确保排污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促进城市污水处理和污染治理,改善城市环境,从10月1日起,乌海市将上调城市污水处理费,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调整为0.45元/吨,非居民污水处理费调整为1.10元/吨,城市园林、景观、环卫及消防等公益服务用水免收污水处理费。
根据新的城市污水处理价格执行方案,居民污水处理费按实际用水量由0.35元/吨调整为0.45元/吨,涨幅为28.6%;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按实际用水量由0.60元/吨调整为1.10元/吨,涨幅为83.3%。上调后,平均污水处理价格为0.80元/吨,比目前平均污水处理价格每吨0.49元上涨63.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仍执行原标准,污水处理费继续按每吨0.25元执行。
据海勃湾污水处理厂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务院和内蒙古自治区相关文件,全区污水处理费按照吨水平均收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0.80元。据了解,海勃湾污水处理厂自2004年5月运行至2007年12月,累计亏损1350.7万元,已无法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为此,2007年9月26日,乌海市发改委举行听证会,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就紫光水业公司提出的“调整城市污水处理价格方案”进行公开听证。2007年11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正式批准乌海市城市污水处理价格调价方案。考虑到当时物价指数较高,调价方案推迟到了今年10月1日起执行。
城市污水处理价格调整后,市区两级价格监督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制止各种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