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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4名偷井盖者被判有期徒刑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9-02  来源:邢台日报  浏览次数:258
 4个人为了区区几百元,竟在半夜里疯狂盗窃井盖,连续作案数起,最终全部被抓。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检察院日前对这4名盗窃井盖者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对那些认为偷井盖也就是拘留几天的人敲响警钟。
  
 任某、王某、黄某等3人想去大连打工,但没路费,就联系了信某预谋偷井盖。3月21日,他们借用一辆红色面包车,分别在羊市街、南羊市道、市纺织厂门口盗窃供水井口3个、井盖3个、铁蓖子1个,并于当日下午就把上述赃物以560元的价格卖给了开废品收购站的郭某。时隔不久,尝到甜头的他们再次作案。4月3日零时许,信某等4人分别在新西街、马市街、碾子头路公交派出所南盗窃供水井口2个、井盖8个。当日上午他们将其中两个井盖以170元卖给郭某,另外6个井盖和2个井口放在面包车上,停放在市区的某小区内。下午,当信某取车时被得到线索的民警抓获,其他3人也悉数落网。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由于信某等4人均自愿认罪,法院酌情从轻判罚,分别判处4人有期徒刑3年半至5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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