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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东城区下月起对居民生活用水户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6-13  来源:南方日报  浏览次数:447
     7月1日起,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将对居民生活用水户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今后,居民用水一个月如果超过30立方米,水价将按原价的两倍收取。
  
     阶梯式计量水价分为三级,第一级水量按基本水价计收水费;第二级水量按基本水价的1.5倍计收;第三级水量按基本水价的2倍计收。目前东城街道居民用水价格是1.2元/立方米。户均4人及以下的每户每月用水量在22立方米以下,将按正常水价收取1.2元/立方米;用水量在22—30立方米之间,水价按1.2元的1.5倍即1.8元/立方米收取;超过30立方米,水价按1.2元的2倍即2.4元/立方米收取。而当每户人口超过4人时,每增加1人,可在户均4人及以下的各级水量基数上下限基础上相应增加5立方米。
  
     东城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东莞市及周边城市供水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主要突出问题是水质性缺水,实施居民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的目的是引导市民形成科学合理的生活用水方式,提高市民珍惜水资源、节约水资源的意识。
  
     据了解,东莞市的黄江镇和中堂镇已于去年年底开始在全市率先试行阶梯水价,其中黄江镇的用水量在试行首月就下降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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