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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污水处理费11月起涨价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10-29  来源:江西新闻网  浏览次数:346
  10月26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鹰潭市污水处理费全新征收标准从11月1日起开始实行,居民生活性污水、行政事业性污水、工业企业性污水、经营基建性污水、特种行业性污水的处理费全面“涨价”,分别调整为0.4元/吨、0.6元/吨、0.6元/吨、0.8元/吨、1.4元/吨。
  据鹰潭市发改委“关于调整市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批准,鹰潭市从11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污水处理标准,居民生活用水由现行的0.2元/吨调整为0.4元/吨;行政事业单位用水由现行的0.2元/吨调整为0.6元/吨;工业企业用水由现行的0.3元/吨调整为0.6元/吨;经营、基建用水由现行的0.3元/吨调整为0.8元/吨;特种行业用水由现行的0.3元/吨调整为1.4元/吨。调整后的污水处理费仍在市供水有限公司水费中一并收取,经费进入财政专户,实行专款专用,并自觉接受价格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同时,对持有《鹰潭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家庭,为避免因调价增加生活困难,维持现行的0.2元/吨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不变。
  调整后的水价
  1.居民生活用水:居民生活用水1.00元/吨;污水处理费0.4元/吨;水资源费0.01元/吨,合计:1.41元/吨。
  2.行政事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1.15元/吨;污水处理费0.6元/吨;水资源费0.01元/吨,合计:1.76元/吨。
  3.工业用水:工业用水1.20元/吨;污水处理费0.6元/吨;水资源费0.01元/吨,合计:1.81元/吨 。
  4.经营基建用水:经营基建用水1.70元/吨;污水处理费0.8元/吨;水资源费0.01元/吨,合计:2.51元/吨。
  5.特种行业用水:特种行业用水5.50元/吨;污水处理费1.4元/吨;水资源费0.01元/吨,合计:6.91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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