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星消息(信息员 颜春骏) 5月30日,安徽省安庆市举行贯彻执行国家、省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座谈会。出席会议的22名代表中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学校、机关团体以及社居委、企事业单位领导。会议由安庆市物价局主持召开。根据安庆市政府办公会议2008年度第3次会议纪要要求:“要将低保提标与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有机结合,两者联动”。据悉,安庆市7月1日起将上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会议首先由安庆市自来水公司和市价格成本调查队介绍污水处理收费及成本审核相关情况,市物价部门介绍安庆市贯彻执行国家、省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初步意见,以及可行性评审意见。城东污水处理厂是为安庆人民和子孙后代造福的民心工程,属社会公益事业性质。目前一期工程12万立方米/d已建成试运行。自2002年6月起,为筹集建设资金,安庆市开始征收建设期污水处理费,专款用于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征收标准为:居民生活用水0.18元/立方米、行政事业用水0.27元/立方米、工业用水0.333元/立方米、经营用水0.45元/立方米;征收方式为:对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用户,在收取水费时一并代收。
此次,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结合安庆市供水实际情况、借鉴周边地市经验,物价部门就安庆市贯彻执行国家、省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提出了两个初步方案:居民生活用水调整为0.60元/立方米或0.70元/立方米,行政事业、工业用水调整到0.70元/立方米或0.80元/立方米,经营服务用水、特种用水调整到1.00元/立方米或1.10元/立方米。代表们实地参观城东污水处理厂后,进行了座谈并认为:目前,安庆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建设期价格,已远远不能满足正常运行的需求。从提高环保意识、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安庆市经济建设和更好发展的长远来看,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已势在必行。污水处理费的调整涉及千家万户,代表们对民生问题高度关注,绝大部分代表在调整处理费的标准上都提出了,要关注低收入群体。要兼顾政府、企业和用户三方面的利益。要合理掌握调整的幅度和时机。
有关职能部门表示:将根据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照现行的政策规定、依据法定的程序。在充分考虑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合理的标准。报经安庆市政府批准以后,择机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