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日起,江西省吉安市中心城区、市高新区、吉安县城和县工业园开征污水处理费。据了解,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居民生活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为0.48元/立方米,工业、经营、基建和特种行业用水0.78元/立方米(综合平均收费标准为0.60元/立方米)。根据规定,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对象,凭相关证件可免缴城市污水处理费;城市低保对象凭相关证件可减半缴纳。
| • 耒阳市:构建“全域覆盖”农村供水网,超百万群众喝上“放心水”2026-04-20 |
| • 永川提升农村饮水质量 一泓清水润泽民心2026-04-20 |
| • 集中更换到期水表 居民用水更安心2026-04-15 |
| • 东辽县实施民用水表免费更换 年内惠及5000户2026-04-15 |
| • 荥阳市自来水公司:管网焕新“通”万家 供水改造提质效2026-04-14 |
版权所有:北京数码基恒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Tel:0371-56160996 19043802028
Copyright © 2007-2024 shuibiao.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水表信息网 ©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