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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改变用水性质一油漆店主被追责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7-01  来源:兰溪新闻网  浏览次数:287
    本网讯 昨天上午,兰溪市自来水公司的水表巡检人员在巡检中查处了市区振兴路一油漆店店主擅自拆装私接供水设施、改变用水性质的案件。
    经巡检人员现场勘查核实,该店内原供水管道破裂造成漏水,店主不堪漏水“重负”,私自将供水计量水表拆除,将水管堵掉,然后从楼上一住户家中分接一根水管到楼下,供店内使用。
    根据《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规定,自来水用户不得擅自拆装、移动或拆除供水设施。造成用水性质改变的,将按高水价收取水费。
    据了解,兰溪用水性质分为生活用水、基建用水、商业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等几类,并执行不同的用水价格。事后,兰溪市自来水公司责令该店主尽快到自来水公司结清原拆除水表前产生水量的水费,并按正常手续办理商业用水性质的“一户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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