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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上调民用水价 市民有话要说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6-18  来源:兰州晨报  浏览次数:287

  本报今起开通民意热线96555倾听社会各界声音

  本报讯(首席记者 朱婕)近日,自兰州市水价酝酿调整的消息传出后,在街头巷尾、居民院落、公交车上,人们纷纷对此次水价调整谈论着自己的看法,还有许多读者通过本报热线96555细述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那么,此次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是否应该调,调多少才能被大多数市民所接受,为此,本报6月18日起开通96555水价调整民意热线,倾听市民及社会各界的声音。

  希望供水成本公开透明

  对于供水价格的调整,市民的理解并不完全相同。在6月17日给本报打来的热线中,大家普遍反映,政府部门需要切实履行价格听证、成本监审等价格调控程序,同时希望建立完善的监管法律体系和经营财务、成本公开化。还有市民提出,供水企业应该增加透明度,在接受政府监管的同时应该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让供水成本能透明起来。

  “不是不能接受水价上涨,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知道供水企业的真实成本。”家住小西湖的卢女士说,兰州与经济较发达地区尚有差距,水价上涨会给百姓生活带来影响。她提出,在全国31个直辖市、省会城市中,有16个城市都没有调价意向,同样面临成本上涨,为什么这些城市的供水企业可以经营,兰州的企业就不行了呢?卢女士认为,能源价格上调,与此相关的社会公用事业应尽量多从内部挖潜,降低成本。

  建议参照外省实行阶梯收费

  市民赵文的观点比较独特,他认为“如果一个企业持续亏损,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就得不到保证,从而与市民息息相关的饮水保证就会受到严重影响。”他表示,进行水价调整是必要的,但涨幅不宜过大。家住中山林的陈建打来电话说,“兰州市调整自来水是否可以参照外省实行阶梯式水价,设定一个基本用水量,在此基础上,多用水的就多收费,用阶梯水价的价格杠杆还可以促进居民节约用水。”陈建建议,对一些生活困难的市民家庭,应充分考虑他们的承受能力,适当给予减免。

  政府应加大对公用事业投入

  “近年来水价、电价、油价等接连上涨,市民承受能力有限,我觉得政府应该多投入些。”市民常女士认为,作为和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这些行业的价格并不能完全跟着市场走,政府应该加大对公用事业的投入。常女士提出,现在的自来水价格是2006年定的,三年多未变,虽然近年来出现了成本与价格倒挂现象,但不能把所涨的价格全部让百姓承担。作为政府部门,应考虑到百姓承受能力和供水企业所具有的公益属性,应该拿出部分补贴,以平衡企业和个人承受能力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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