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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将加快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2-13  来源:海南经济报  浏览次数:367
  近日,国家发改委表示,明年将适当提高城市供水价格。12月11日,记者从海南省物价部门了解到,海南省自来水价格明年原则上不会出台提价措施,将加快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

  据了解,海南水资源状况虽好于全国大多数地区,但季节性区域性缺水的情况仍然存在,可利用的水资源并不丰足,水环境污染现象大量存在,生态省建设也给海南省水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通过价格杠杆来促进节约用水和合理配置保护水资源,是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手段。

  海南省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海南省不会单纯提高自来水价,但会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合理调整水价,逐步建立以净次产利润核定水价的定价模式。目前海口市的自来水价格是从2006年8月1日起执行的,居民生活用水的价格是1.55元/吨(不含污水处理费0.6元/吨),对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城市低保户实行优惠政策,即城市低保户生活用水价格仍按1.3元/吨的价格执行。今年自3月份以来,物价上涨的速度比较快,另外需要充分考虑困难群体的实际承受能力,制定调整水价的政策会十分谨慎。

  据海南省物价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加快推进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可选择条件具备的市县进行阶梯式水价改革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开。阶梯式计量水价不搞“一刀切”,各地依据本地的情况,按照不同用户的承受能力,合理核定各级水量基数,定额标准可适度宽度,建立多层次的供水价格体系,在确保基本生活用水的同时,促进节约用水。切实推进抄表到户工作。

  根据海南省政府制定的计划,海南省城市水价改革分三步走?押2007年至2008年,水价初步调整到保本经营阶段;2009年至2010年,水价要调整到微利经营;第三个阶段逐步建立起规范、完善的水价形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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