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水表信息网!
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

辽阳市开展城市供水价格及相关收费检查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1-29  来源:辽阳新闻网  浏览次数:311
 11月28日,记者从辽宁省辽阳市物价局获悉,为制止供水过程中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百姓的负担,该市正在开展开展城市供水价格及相关收费检查,并将持续到下月底。

  据介绍,目前辽阳市执行的水价标准,是2004年年末调整后的水价。其中,城市居民的用水价格实行阶梯水价,即9吨以内(含9吨)1.6元/吨;9吨—20吨2.4元/吨;超过20吨3.2元/吨,污水处理费为0.6元/吨。行政事业用水如事业单位、非盈利性医疗卫生、机关、部队、团体、文教科研、社会福利、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的用水价格9吨以内(含9吨)为2.4元/吨,9吨以上为3.6元/吨。

  此次城市供水价格及相关收费检查的重点是:不执行国家规定的城市供水价格及相关收费标准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供水企业、排水排污企业,违反国家规定的供水价格及相关收费制定程序,擅自制定、调整供水价格及相关收费的;违反国家规定不执行学校用水优惠价格的;违反国家规定不执行差别水价政策的;继续收取国家和省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的;收取污水处理费不按国家规定使用的;重复收费的;依靠垄断地位强制收取费用和搭车涨价的;其他违反国家价格和收费管理规定等9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免责声明:
本站所提供的文章资讯、图片、音频、视频来源于互联网及公开渠道,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创者所有! 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通知我们,我们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