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阶梯式水价,就是将水价分为不同的阶梯,在不同的定额范围内,执行不同的价格。使用水量在基本定额之内,采用基准水价,如果使用的水超过基本定额,则超出的部分采取另一阶梯的水价标准收费。在阶梯式水价下,如果用水户消耗水量超过一定的数量,就必须支付高额的边际成本,这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水资源浪费及水资源低效利用现象。阶梯式水价还可避免单一计量水价“一刀切”的弊端,体现了公平性原则。
中山市拟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的是生活用水,指由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直接抄表到户的城区居民居家生活用水。具体方案为对居民用水按照不同水量分三级计算:第一级水量以保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的原则确定,每户家庭每月生活用水22立方米(含22立方米)以下;第二级为22以上至30立方米;第三级为30立方米以上。第一、二、三级的水价按1∶1.5∶2计算,分别为1.38元/立方米、2.07元/立方米、2.76元/立方米。
据了解,阶梯式水价每户的用水量并非以每月为单位计算,而是按年累计计算。按每户每月22立方米一级用水算,一年可使用的一级用水为264立方米;当该年度的累计用水量超过264立方米时,进入二级水价;当累计超过360立方米时,进入三级水价。举个例子,某用户家庭一整年的用水量361立方米,那么其中有264立方米用水量按第一级计量水价计算,有96立方米适用第二级计量水价,还有1立方米适用第三级计量水价。如果某个家庭一整年的累计用水量都没有达到264立方米,那其所有用水都只按第一级水价计算。
此外,出租屋用水按一户一表规定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至于租客如何付费,由其与房东自行协商;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及未由供水公司抄表到户的二次供水住宅小区的生活用水,暂不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