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水表信息网!
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

金华市区地下管线管理系统开通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0-15  来源:浙江在线  浏览次数:278
 记者10月11日从金华市城建档案馆了解到,金华市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已正式开通,今后凡在金华市规划区范围内,符合条件利用者,都可到该馆查阅相应位置地下管线现状。

  这意味着,开通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终端后,将大大减少城市每年因地下情况不明盲目“开膛剖肚”,造成自来水、电力、煤气等地下管道的损失和破坏。

  金华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管线工程的管理,包括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地下管线(含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工业等地下管线)及相关的人防等工程。

  管线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到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城市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应当将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地下管线及时修改、补充到地下管线专业图上,并在修改、补充后3个月内向市城建档案馆保送,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应提请市城建档案馆进行专项预验收,并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相关档案资料。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讯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及时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地下专业管线图。

  建设单位违规,未移交地下管线档案的,将责令其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因建设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损坏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将责令其改正,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若因此造成施工单位损坏地下管线的,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免责声明:
本站所提供的文章资讯、图片、音频、视频来源于互联网及公开渠道,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创者所有! 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通知我们,我们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相关新闻